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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所的選擇標準
新人在選擇的時候應該有以下選擇標準:
(1)所的名氣和規模不是唯一選擇。規模所一般以非訴作為支柱業務,而非訴業務來源很單一,新人很難直接攬到業務。如果一直幫大牌律師做非訴業務,與在公司做職員無異。況且所的名氣和規模與自身的發展并沒有必然的聯系。
(2)有一個好的老師可以事半功倍,可以讓自己少走歪路。但實踐中肯教新人的律師不多。很多律師帶新律師往往不給對方接觸到客戶和案源。而把新人當作廉價的勞動力干活。比我大一點那個女孩后來去幫別所一個刑事律師做助手,每月可得2000-3000元,業務能力有很大提高,當時把我羨得要死。但后來還是放棄了,因為連續做了3年后,她的收入還是3000-4000元,沒有自己的業務可做,后來回老家的城市去了。因此,老師只能提供業務的指導,開拓業務必須靠自己。
(3)律所主任很關鍵,主任的素質和思想決定所的發展方向,也決定是否能給新人一個好的工作、發展環境。合伙人不團結、各自為政、相互詆毀的所均不是好所。
(4)新人不要片面追求高端業務?;A的訴訟業務對新人來說是最好的鍛煉,最能提高自己的綜合能力。只有做了大量訴訟業務之后,你才可能把非訴業務做好,才可以成為一個真正的律師。
關于業務拓展
對于決心開始律師生涯的新人,第一單自己的案件是很重要的。很多人都是老律師給的案件。其實案件的來源無所謂,但關鍵要把握機會,把案件做好,要把案件的當事人變成自己的潛在客戶和宣傳平臺。只有你真心付出了,當事人才會真心感謝你,才會介紹親戚、朋友來找你。即便你的案件輸了,但你的付出還是可以得到當事人認可的。很多新人花時間去迷茫、去找案件,但真的有案件在手里的時候并未花時間去做,從而使自己的客戶做一個丟一個。在調查取證的過程中也有很多機會宣傳自己。在國內的二、三線城市,采取穩步推進的方式進入這個行業是非常有效的。
(1)新律師一定要處理好找案子和做案子之間的關系,一定要花時間來把案件做好,這樣你可以熟悉法院和法官,可以認識更多的當事人,接觸到社會的各個方面,更快地進入角色。找案子不能心急,有機會的話多幫老律師做點事情,可以做他們不愿意做的小案件。
(2)多加強理論學習,并結合實踐總結經驗。很多新人根本就沒去法院辦案過,也不熟悉法院的工作方式就案件的流程。有機會的話就多跑跑法院,沒有事情的時候聽別的律師開庭也是學習的一種方式。司法考試的書籍只是基礎,考得過并不代表就可以辦案了。虛心謹慎,勤學好問,見老律師比較忙的話可以主動要求幫忙,有無報酬均可。平時多花時間思考,記筆記,這樣很快就會進入角色。
(3)對外交往的時候注意儀表,言談舉止要注意保持律師的身份。外界對律師這個行業有很高的要求,從內在到外表,也不管你是新人還是老牌。在陌生人面前,別人只知道你是律師,而不知道你是新律師,對方還是拿律師的標準來要求你。得體的裝扮和合適的談吐保證給對方一個好的印象,能留住你的名片。
(4)名片戰略在現階段是有效的,在合適的場合以合適的方式拿出你的名片,讓更多的人了解你,知道你是律師。
(5)鉆研業務知識。在接待、解答客戶的問題的,不能忽悠別人。有了專業知識,你的回答會更使人信服?,F在的客戶一般都有了一定的法律知識,能辨別是非,只是不知道其中的所以然,你能把他想講但沒有講出的道理用法理描述出來,他自然會對你有好的印象,即使這次不找你,下次還有有機會的。
關于機遇
(1)很多新人認為,機遇是指遇到一個大額標的的案件,一次性收費幾萬至幾十萬。能有這樣的機遇當然好,猶如買雙色球中彩。但不應該把自己的律師之路壓在這樣的機遇之上,否則風險難以承受。
(2)律師的機遇有其特殊性,你認識的每個人、做的每一件小事情都有可能改變你的人生或給你莫大的支持,也或許可以帶你走進另一個天地,改變你對生活的理念。只有你堅持把每件事情都盡力做好了,善待身邊的每一個人,你才不會錯過任何機遇。即便錯過,那就不算是你的機遇。
(3)辛勤地耕耘,保持信念,機遇一定會不期而遇。
關于理想與信念
(1)從事律師工作,賺錢絕對不應是唯一的目標。100個本科生只有10個人能考過司考或律考,10個通過的人中最多只有2個人在做律師,也就是說,本科生的2%經過角逐后選擇了做律師。如果按這個標準來選拔人才,選出的2%做任何行業所賺的錢不會比做律師少。因此,做律師并不是很賺錢的行業。試想,最優秀的律師賺的錢也不及普通的地產開發商多,開發商一定比律師優秀嗎?當然不是。另外,你想想,全國每年收入在15萬元以上的律師并沒有占到優勢比例,但一般城市的屠夫年收入會超過這個數字。社會上說的“律師有錢”,是有小部分律師賺了些錢,經常拋頭露面,而絕對不是針對新人來說的。如果不賺黑錢,律師所賺的錢絕對是血汗錢、辛苦錢,付出的比其他行業更多。因此,如果以賺錢為唯一的目標,建議改行。
(2)對正義、公平、俠義、社會責任的追求是律師這個職業最大的賣點。只要你真的入行,你可以不看任何人的眼色做事,你可以憑你個人的能力扭轉乾坤,甚至挽救人的生命;你可以不畏權勢,救殘扶弱,見路不平拔刀相助;可以在神圣的法庭上鏗鏘陳詞,揮灑你的激情和青春。當你的當事人對你感激流涕的時候,當陳規陋制被你捅破的時候,當被告人的命運因你的努力而改變的時候,一切都不再重要。我相信,如此多的熱血青年擁擠在這座獨木橋上,就是沖這個而去的。
(3)有錢的律師并不一定是優秀的律師,優秀的律師一般不會缺錢。優秀的律師首先要有優秀的人品和風格,對家人、朋友、社會要有責任感;其次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執業能力,敢于擔道義。新人的目標應該是做優秀的律師,而不是有錢的律師。只有這樣,你的努力和追求才有價值。
關于與法官的關系
(1)不能在案源上依賴法官。有些律師完全把希望放在法官身上,由法官介紹案件,這樣的路不會很長。法院內部已經有禁令,禁止法官幫律師介紹案件。有小部分法官攬到案件后交給律師做,律師只是出面開庭,結果也實際由法官決定了,所以律師不用費時間,只管分成。這種情況在短期來說可以賺點錢(其實大部分被法官拿了),但純粹是交易,你學不到任何東西,還不如去火車站與車站領導勾結做黃牛。當然,因為法官的特殊身份,有些當事人會找熟悉的法官幫介紹律師,正直的法官只會介紹給正直的律師,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因為法官也要對得住當事人。
(2)在案件的審理上不要把希望都放在法官身上。當然,有個別有特殊關系的律師主要是靠關系打官司,完全可以操縱案件的結果,來錢快,而且可能是巨額。那其實是掮客,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律師;其行為是交易,與法律無關。這樣的律師在行業里不是主流,新人們應該加以鑒別,沒有必要羨慕和推崇。在這些人面前,不管他有多富有,我完全可以抬起高傲的頭。不要期待請法官吃頓飯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這年頭誰沒有飯吃?吃你的飯就不能吃別人的飯?吃飯又能算什么?每餐幾千元的開銷除了對當事人來說算件事以外,對任何人都不算什么。再說,無論是餐桌上,還是KTV的包廂里,你能保證第二天別人還記得昨晚說過的話?如果你作為法官,你會為一餐飯、幾首歌而違背原則而冒丟飯碗的風險嗎?
(3)在法官隊伍中,特別正直、廉潔的很少,幾乎很少有人連一次吃請都沒有參加過;特別腐敗的也很少,大多數人都處于中庸位置,大家都去吃,只要我不收,誰也不能把我如何?中庸者取決于法制環境,大環境好一點,他們就自律一些,大環境差一點,他們也隨流,符合中國人的整體特點。但我相信,隨著社會制度的健全,法官素質和法制環境總體上應該是不斷提高。特別是司考制度出臺后,很多年輕的法官也跟我們的律師新人一樣,抱有理想和憧憬,不是為腐敗、為交易而去做法官的。法官也是普通的人,人都要有自己的朋友和生活圈子。正常的人都希望自己的朋友很優秀,素質、品行、能力都能好一點,至少也要與自己一樣。法官也一樣,他也喜歡自己的朋友有很好的素質和豐富的知識面。法律和道德都沒有禁止法官與律師交朋友,他們只是兩個不同的職業而已。
所以,作為律師,只要你的素質好、品味高,知識面豐富,專業能力又很強,我想很多法官都樂于跟你交朋友的,不樂意跟你交的只有兩種,很差的和很好的。對于很差的,你放棄;對于很好的,你努力提高自己。跟法官交朋友不是要他幫助你直接判你勝訴,如果這樣,你就褻瀆了朋友,也不是真心想交朋友。試想,明知道錯誤的案件,你要求朋友冒丟飯碗的風險來幫你,而且是幫你賺錢,你對得起朋友嗎?真正朋友之間平時的交流、探討促使你對法律關系有更客觀、準確的認識,提高你的辦案能力,同樣,交流也可以提高你朋友的業務能力。“君子之交淡如水”,你做律師經濟收入好一點,外出聚聊的時候多買買單,這與因案件去請吃是完全的兩回事,有著本質的不同。
(4)法官對律師的好感來自對律師的欣賞和尊重。當然,前提是你必須懂得尊重對方。在法庭上的陳詞是給法官聽的,不是打擊對方,也不是說給家屬旁聽的,力求客觀、準確,有說服力。太刺激、太有殺傷力的語言和太啰嗦的話語雖然讓當事人及家屬快意,但可能會讓法官看低你,因此如果把握這個平衡是新人甚至是老律師所要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法官一般都比較專業,或許還是某領域的專家,但因為案件多,常常也有想不到或想錯的地方,這樣只需要代理人或辯護人點到即可,法官就可能重新思考從而扭轉局面。太啰嗦會使法官注意力不集中,錯過你的關鍵話語,太傷人會使法官覺得你基本職業素養欠缺。只有你精煉的語言、恰到好處的提示,得體而不傷面子的糾錯,深厚的專業功底,還有專業的語言和表達方式,才會使法官由衷地欣賞你,樂意接近你。盡管他當面不說,下次你去找他辦一些程序上的事情,相信他一定會盡量幫你。換作你,也會這樣。
實踐中很多人做不到。開庭中接電話、與對方當事人相互謾罵、胡攪蠻纏的比比皆是。有時候法官礙于面子不好直接發怒,但他在內心已經看不起你了,與你已經有了隔閡,而且以后要改變這個印象還很難。有些律師說,這個電話很重要。作為律師,還有什么比開庭更重要的呢?律師開庭相當于戰士上戰場。此外,平時在與法官交換意見、提交證據等接觸過程中,要懂得謙虛,不卑不亢,有禮有節,注意自己的儀表和語言,尊重、善待每一個人。有些律師動不動就說,我從事法律工作的時候你還在。。。,還有在酒桌上采取各種語言詆毀、貶低法官和其他律師,抬高自己。這都是不自重的表現,也是大忌。在法庭或者法院,國徽是最崇高的。法官在開庭的時候接電話,你可以停頓一下,他再接的話,他內心應該是愧疚的。盡管在法庭他有主導作用,但國徽下有一個公認的規則。只有你嚴格按規則辦事,你才可以得到尊重。對接觸到的工作人員應該一視同仁,而不能以俗氣的眼光去看待和區別對待,誰知道今天的書記員不是明天的法官,后天的院長?剛開始執業時所認識書記員現在有一半都做了法官。接我第一單離婚案件的法官現在是行政庭的庭長,她每次見我就說,變化真大。自然,她也成了我的朋友。
所以,接到案件的時候,不要跟當事人拍板說肯定勝訴,不要首先想到去找關系,而是花時間去分析案件,找出突破口。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法院也是這樣。只有你在各方面提升自己,你才可以走進一片廣闊的天地。
關于律師與助理
很多新人都對助理這個職務很感興趣,還包括許多法學院畢業的但還沒有考過司考的學生。新人做律師助理不外乎有兩個理由:一是能有一份基本的收入,能保證自己的基本生活;二是想通過這個助理職位學點東西以便于平穩進入律師行業,順利成為律師新人。事實上,很多人都難以實現目標,但也有一部分人達到了目標。結局一般有以下幾種:
(1)一直做助理,難以獨立。有的助理本身有很好的專業基礎,在進入律所以后,通常也辦好執業證,協助律師辦理訴訟和非訴業務。如一起去看守所會見,整理立案資料,收集整理證據,去法院簽收法律文書等。作為律師來說,有一個得力的助手可以節省很多時間和精力,做到一定程度的律師都愿意支付這筆開支。因為律所的分配制度中,通常助理的工資由主管律師來承擔。但一般律師不會讓助理直接接觸到當事人,也就是不會讓助理了解案件的來源。助理工作的成果屬于律師,律師的客戶也還是客戶的。以后客戶再有其他業務,也絕對不會找助理,而是直接找律師。這樣,助理在工作一段時間后,能學到一些程序或實體上的知識,也能學到一些處理案件的方法,但總不能脫離律師而自己獨立執業。一離開就沒有案件來源。我先前的那位女同事就是這樣,幫一位刑事律師做助手,每月能有幾千元的收入,但從來就沒有自己的案源,特別是在工作幾年以后,越來越沒有膽量和自信脫離,長期不能擁有自己的客戶會讓自己很失望。最后回老家了。
(2)做一段時間感覺做不下去,就轉行了。做助理一般會比較辛苦,盡管有時候的辛苦可能并不能學到什么,完全是純粹的重復勞動。有的律師要求很苛刻,也不肯教導和指點,做助理完全相當于在公司上班,上著上著就就去了信心,也看不到希望,后來就放棄了,做了其他工作,脫離了律師行業。
(3)遇到好的律師,他會在業務上指導你,也會在經濟上幫助你,然后與你協助,幫助你順利進入律師行業,成為他的搭檔。這可能是很好的結局了。但你難以超越他,一直在他的光環下發展。
(4)很多律師喜歡招學歷特別高的助理,或者在某領域特別專業的助理。我認為無論你的學歷多高,都應該從基礎做起。因為基本的訴訟經驗是做律師的根本。有了這些基本功,你完全有可能自己去攬那些高端的客戶。何須去幫別人做助理?
選擇做助理應該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是獨立做律師。在做助理的第一天開始,你就要準備離開助理崗位。幫助律師做好工作的同時,一定要利用實踐學到的專業知識收集、開發自己的資源,建立自己的工作網絡,包括獨立在外面認識各行各業的人。有些助理工作很長時間后,所認識的人都是律師所認識的,那樣你永遠都不會獨立。外出調查,能以你自己的名義盡量以你自己的名義,下班時間千萬不要以為沒有事情做而可以放松了,下班應該才是你自己工作的開始,多聯系你所在城市的熟人,讓別人知道你做了律師。沒有熟人的話,你上網發帖幫別人免費咨詢也是可以的。總之,就是要讓外界盡量多的人知道你做了律師。如果你幫律師做完事情你就認為萬事大吉了,那就說明你根本不想獨立做了。機會只會給有準備的人。
在選擇自己所跟從的律師時,務必盡量對對方的各方面有充分的了解。人品還是第一位的。認識的一位有錢律師公開說,這個城市這么大,人口這么多,我每天騙一個,這輩子也騙不到十分之一啊。你如果愿意跟他做助理,能學到的會是什么?還有要看他是否保守,是否樂于教人。發現學不到東西的話立馬換人,你做助理的目的是成長,不是賺錢,千萬不要耽擱時間。三是建議保持松散性的關系,而不是做律師的附屬。律師有事情的時候幫做一下,沒有事情的時候自己可以有適當的自由時間和空間,哪怕寧愿工資少一點。這樣可以嘗試開拓自己的業務。一旦機會成熟,就可以獨立出來。
我帶過一個助理,她有很深厚的法學功底,名牌政法院校畢業??赡苡捎跊]有下定決心做律師,一直在徘徊,我給了很多獨立的資源讓她去開發,她做的效果總是不理想。有種在幫我做事情的感覺。后來她考進了檢察院。此后帶的另外一個女助理是自考大??嫉穆煽迹緱l件和專業素養比前一個差多了,但勤學好問,比較虛心,開發同樣的資源,效果不錯。在跟我兩年后竟然可以獨立了。兩年下來,她自己的能力、形象、談吐、氣質包括收入都有了質的飛躍,我也給了她獨立的資源,她已經開發成功。
另外一個助理更有代表性,也是一位律師新人。2005年開始來我這里實習。應聘的時候,我只問了他一句話,你愿意吃苦嗎?他說沒有問題。那時,他已經34歲了,比我大很多,有家有口,在一所中學做老師,壓力很大。他說,聽我這個問題,他也愿意來了。因為其他所的主任都問他是否在法院有關系和其他類似的問題。實習的時候帶他做了幾個案件,我后來要求他經常上網解答問題,還參與本城市的法律論壇。選擇一個別人不愿意做的勞動工傷領域作為自己的立足點。就這樣的患難與共,他一如既往地地吃苦耐勞,勤學好問,我也毫無保留地進行指導。我堅信,律師行業不是“教出徒弟吃師傅”,而是“1+1>2”。就這樣,實習期過后的執業第一年,他的業務收入達到了8萬元,比我當時要好很多。他說,關鍵在于你的指導。上個月,所里從培訓基金中提供了近6000元送他去北京專門參加勞資糾紛和勞動合同的培訓班。
關于學歷和學習
律師職業是實實在在的職業。只要你能寫好代理意見和訴狀,能否寫論文并無影響。職稱更是沒有市場。在我的周圍,竟然很多律師明確表示不評職稱。律師的職稱也分為1、2、3、4級,分別對應正高、副高、中級和初級,但大家都不感興趣,可能是當事人也不感興趣的原因所致。律師執業過程中,沒有提拔、沒有調職,沒有分房沒有漲工資,這或許是與做老師做公務員最大的區別之一。無論你學歷多高,你都必須從零開始,都必須經過血與淚、苦與難的洗禮,你才可以成長。但智商是需要的,與學歷無關。80后期90年代初期最優秀的農村孩子都是考了中專,而不是考高中上大學。
相對學歷而言,學習更為重要。
用學到的理論知識來不斷地處理案件,會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收獲。法律部門的穿插,對表象和實際的分析,我相信比在法學院聽教授講課要有趣得多,收獲也更多。法學教授一般只對某一法學領域有比較深入的研究,難以成為跨領域的多面手。所以法學院的教授難以做好普通的律師,而只能做某一類型案件的代理人。但律師工作不一樣,在執業之初起碼能遇到很多不同性質的案件,有機會把學到的理論融會貫通,綜合認識和處理,這樣對自身的理論和實踐能力有很有效的提升。前提是你必須要有心。所以,對于新人來說,我認為應該有三年左右的實踐來做最基礎的訴訟業務,然后選擇相應的專業領域發展,這樣會事半功倍。沒有訴訟經驗一般是難以做好非訴業務的,也就是說訴訟業務最能培養人。不常打官司,你怎么知道合同的軟肋和經常出問題的條款在哪?又怎能幫顧問單位制作出一份好的合同?
關于做事與做人
做律師與做其他職業有很多不同。做法官只要能把案件審好就可以了,不必擔心沒有事情做,也不必擔心工資會少,不用顧慮別人對你的看法;做老師更是,上課不遲到就不會有大礙。做法務也只是簡單的工作而已,運用法律知識去處理案件。做律師自己要找活干,而且還要干好,更為關鍵的是干完一單還要找下一單,做完一件案件力求當事人、法官和所有與案件有關的人都能高興和滿意。因此需要處理很多關系,跟很多人打交道,做很多別人可以不做的事情,其中的辛勞只有業內的人才知道。律師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因此律師除了必備堅實的法律功底以外,我認為還要具備以下幾種能力:
(1)溝通能力。與不同的人溝通,是律師職業首要的條件。需要謙虛,能多聽少說,把握別人的心態,理解別人,要善于換位思考。案件對律師來說有大小之分,但對于當事人來說,只要是案件,對他來說絕對是大事,中國人由于傳統思想的影響,都是逼不得已才打官司的。平時多實踐,嘗試與不同的人溝通,逐步提高自己的溝通能力。
(2)表達能力。有人誤解,認為律師要口若懸河,滔滔不絕。其實是需要一針見血、言簡意賅。但必須表達清楚,語氣合適,能吸引別人注意力,有說服力。剛出來的時候,湖南口音很重,而且表達力不強,有段時間早上起來讀唐詩宋詞,力求表達清楚。
(3)寫作能力。寫訴狀和代理意見的時候需要一定的文字表達能力,不求花哨,注意語氣,力求客觀、真實、有理有據。平時注意練習。我至今為止,幾乎每個案件開完庭以后都寫代理詞和辯護詞,多花時間,仔細推敲用詞,久而久之,自然會有提升。但實踐中有很多律師很少寫代理意見,認為案件簡單,或許是認為自己已經在法庭上講清楚了。但寫代理詞可以體現你的執業風格,直接向法官顯示你的水平和能力,能增添對你的認可度,贏得尊重,也體現你對當事人的敬業和尊重。
(4)反應能力。反應能力直接來自開庭的鍛煉,特別是刑事案件。公訴人一般都很有經驗,而且長期辦理刑事案件積累了豐富的辯護經驗,對抗性很強,從而經過開庭提升你的反應能力。
有很多新律師可能感覺到,自己在開庭前做了很多的準備,但開庭的程序和有限的時間還有節奏使自己措手不及,很多原來準備的內容沒有表達出來,開完庭后后悔不已。其實這是正常的。只有經過實戰的演練,你才會有所提高,并在辯論的同時修正你庭前準備的內容,使庭審達到最好的效果。當然,事前對案件和相關法規的熟悉是必需的前提。
(5)理解、分析判斷能力。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去分析案件是律師工作的重點?,F實生活中發生的案件千變萬化,絕對不會完全雷同。這或許也是律師工作的一個吸引力所在。每天都遇到新的事務,新的人。新的案情。與原來的技術工作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你不需要把條文背下來,也無需告訴法官本案件適用哪一條,別人比你還專業呢。你要把法律的原則、適用對象、立法本意理解出來,用于不同的案件的案情中去,分析里面的法律關系,這就是辦案的過程。需要扎實的法學功底和實踐經驗的積累,要不斷吸收別人的經驗教訓,提煉自己的東西。就是別人常說的“悟性”。我覺得,除了有些人確實有天賦以外,實踐是最好的老師。
隨便說說,民事案件要比經濟案件鍛煉人。經濟案件一般有合同為基礎,有章可循。而民事案件除了案件經過以外,沒有任何可分析的依據。這就需要你有較強的分析能力。樓上裝修時洗樓板,漏水毀損了樓下住戶的電腦。樓下住戶起訴樓上業主,樓上業主說是樓板不好,把物業公司追加進去,物業說不關我的事情,應該追加開發商,這里面涵蓋了一系列的法律知識和法律關系,需要綜合運用能力。所以,法官也認為民事案件是最難判的,力求調解。法學學子無論是本科還是小碩,有機會先做律師是比較好的選擇,不行的話再去做法務,律師鍛煉的機會比法務多一些。做了律師以后經過幾年的鍛煉,你會有豐富的社會經驗、訴訟經驗,還有較強的綜合能力,包括認識事務、分析事務等等的能力,再去別的公司做法務,是完全可以信任的。我認識的一個女孩在做了三年律師以后很快就在一家房地產公司主管法務,兩個月后做了副總。法律知識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民事、商事、刑事都是相互交織的,這是綜合能力的體現。一畢業就做法務學到的知識很單一,當然也不會有做律師如此多的訴訟機會。
(6)協調能力。好的協調能力對辦案很有幫助,特別是在案件的調解過程中。還有在案件的前期過程中,如果你協調得當,可能會在盡早的時間內幫助客戶和解,節省時間和訴訟成本,取得信任。這是個抽象的概念,我認為與實踐經驗的積累密不可分。
(7)廣泛的知識面。律師的知識應該不限于法律知識,各方面的知識都要擁有。醫療、交通、財務、人力資源、金融等等方面的知識都有可能幫你承接、辦理案件。同時,辦理各類案件又拓寬了你的知識面。相輔相成,相互促進,是辨證的。
律師職業是個綜合能力的結合。新人進入這行時務必提升自己的綜合能力,不要認為自己的專業知識學得很好就一定可以勝出。同樣的話語從不同的人嘴里說出,客戶聽后的反應是不同的。兩個不同的律師站在同一個當事人的面前,不用說話,給當事人的印象也是不同的。底氣、自信、親和力、儀表等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現效果。這樣的效果在其他任何行業里都不需要。這就是律師行業的特殊性。
外界一般對律師都不以“新律師”、“老律師”稱謂,我喜歡稱謂“新律師”和“老律師”。外界包括司法行政管理部門都習慣性區別地稱“大律師”“小律師”。何為大?何為???一般判斷標準是賺錢的多少,富有程度。一年能賺100萬以上的就認為是大律師。各種評比,首先考慮的指標是業務收入。“富在深山有遠親”,同樣適用在我們這個行業。我只認為律師只有新老之別,無大小之分。1000萬標的的普通買賣合同貨款糾紛與標的為1萬元的合伙糾紛,后者需要花費律師更多精力和專業知識,但業務收入上前者是天,后者是地。這是國內的實際情況。
對辦案過程來說,任何案件標的的大小只是一個數字而已。最需要法律服務的人是難以承受律師費的負擔的。有錢的人可以花錢去選擇專業的律師,大多數都是為了經濟利益,律師用自己的心血為富有的當事人避免更多的經濟損失或者得到更多的經濟利益,自己也可以得到豐厚的回報,雙贏的效果;窮人請律師往往是為了自身的養命錢、自由甚至是生命,案件的不利結果對自己的影響是摧毀性的,但往往請不起律師,請了律師所付的費用也是非常微薄。這就是目前的市場情況。
新老律師是相對而言,與年齡無關,與執業態度、年限、生活閱歷,經驗的積累、教訓的總結等有一定關系。有的當事人希望找老一點的律師,認為年齡大一點的律師經驗更豐富,把請中醫看病的理論用于對律師的選擇中來。但中醫千古難變,但法律是日新月異,需要不斷地學習。一般律師一年辦20個案件是比較適中了,如果加班加點能用心辦完40個案件,就相當于成長了兩年,工齡可以視為兩年,盡管沒有工齡工資。生活閱歷同樣來自于生活、工作的積累。多辦案件、多花時間、多接觸社會,你會積累更多的社會閱歷。我從學校畢業后一直做技術工作,從小又生活在農村,幾乎與世隔絕,不知道城市的生活是怎樣的?出來執業的時候,見生人說話都紅臉。去別的單位小心翼翼,不能理直氣壯,以陌生的眼光看待周圍的一切。
這里所說的新律師,只是還沒有入行、對這個行業還沒有自己認識的新人,只要你進入了這個行業,有了自己對這個行業的理解,擺脫外界對這個行業的種種猜想和認識,有了自己的追求,你就不再是新律師。業務的開展并不可怕,關鍵在于你的信念、信心和態度。
做事情有時是直接與你做人的風格相結合的。律師行業幾乎完全靠自律。在外行看來,律師有錢,有地位。但業內的很多律師看來,律師之路很艱辛,艱辛得令人窒息。而真的賺了很多錢的律師是很少發表言論的。君子愛財,應該取之有道。廣大新人,尤其應該認識和對待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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